仁枝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我是你的猫 > 第53章 “我喜欢墨墨。”
    第53章 “我喜欢墨墨。”

    程墨很长时间都没说话,只是直勾勾地盯着那个名字,然后才很慢地开口:“方晴宇是睿峥集团的前总裁?”

    “是啊,你不知道?还以为你们大明星的消息比我们灵通点呢。”刘哥诧异地看了他一眼,把手揣口袋里靠在楼梯上侃侃而谈,“睿峥最年轻的一任总裁,他上任以后把主力投向文娱领域,这才有了现在睿峥在娱乐圈的地位。不过也是可惜,睿峥捧出傅洺州以后这总裁就出车祸瘫痪了,位置马上就被夺了。有人说是意外,有人说压根就是他们内部政斗,谁知道呢。”

    刘哥说完,却没见对方有反应,转头看向程墨,发现后者只是盯着那份其貌不扬的旧文件,墨色的眼里漆黑,仿佛一丝光都透不进去。

    刘哥多少有点被他这副样子吓着了,小心翼翼地观察他的表情,然后才一拍脑袋,忽然想起什么。

    “我靠,瞧我这脑子,忘了你就是当时那个……”刘哥没说下去,不好意思地冲程墨赔笑,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害,你别在意,人生起起落落常有的事,不是你的错,都是资本家的游戏。我懂得,都懂的。他们想让谁火谁就火,想让谁坠机谁就坠机,咱又没背景又没财力的小老百姓,能有什么办法……”

    出乎刘哥意料的,程墨只是摇了摇头,把那份旧文件放回楼梯上,擡头冲他笑了笑,“没事,谢了刘哥。开机再联系。”

    刘哥张了张嘴,还想再说点什么,但程墨已经轻盈地从楼梯上跳了下来,只留下一个背影,走向烂尾楼的深处。

    在他消失在视野里的一瞬间,刘哥甚至有种错觉,好像他跟铁锈的颜色融为了一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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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有些东西,一旦露出第一个洞,所有的真相都会倾泻而出,变得那么清晰、那么透明、那么理所当然,让人后知后觉地意识到,原来一切从最初就摆在那里,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要看。

    原来在任何一个软件上搜索“方晴宇”三个字,都会跳出睿峥集团的相关资料,会有上万字对这位前总裁生平成就的介绍,无数相关讨论。

    原来傅洺州的微博上就提到过好几次方晴宇的名字,还在他生日当天殷勤地发文祝贺,而那一天,他正和方晴宇在洗浴中心里玩得不亦乐乎,以为没有人知道这个生日。

    原来他之所以觉得方晴宇的字迹眼熟,是因为早在先锋项目时期就在合同上见过。

    难怪他永远会在最恰到好处的时间点出现在他面前,难怪残疾的他能像做梦似的把他从那家法餐厅里带走,难怪那天晚上周淖会莫名其妙跟他说那样的话。

    原来他从一开始就什么都知道。

    原来他真的只是他一时兴起就捡来养着玩的小猫。

    不,其实没什么好诧异的。

    事情本来就该如此,因为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童话。

    他本来有一万个机会核实方晴宇的身份。问社区、查互联网、问他本人……可他一个都没有做过。

    因为他早就知道天底下不会有这种好事,不会有一个完美的人突然出现在你濒临崩溃的边缘,爱你、救赎你、把你这辈子没得到过的东西通通捧给你,把你重新拉回人生的正轨,还什么回报都不要。

    美梦早晚有一天会破,不如来得越迟越好。

    程墨,你看,事情果然是这样。

    你以为救了你的那个人,才是一开始毁掉你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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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程墨开着宾利,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横穿了整座城市,从东到西,从南到北,逛了所有他能逛的商场、奢侈品店和名酒专卖店,每个牌子都买了一瓶最贵的酒,放在后备箱里。

    然后他又花了一小时时间查城市攻略,选了一处没有防护、风景最好、又没人知道的商厦天台,开车半小时到达那里,把几十瓶名酒装进纸箱里,像拎着一打啤酒似的拎着它们走上顶楼,往栏杆旁边一放,坐在满是灰土的地上。

    天色已经晚了,夕阳早在他没留意的时候滑进了地平线,升起的只有一弯很小的月亮,被铺天盖地的城市灯光遮蔽。

    快入秋了,夜风很冷。

    程墨打开一瓶酒,喝一口,再开第二瓶酒,再喝一口。

    就在他还想喝下一口时,酒瓶从他手中滑落,在栏杆上发出一声清脆的撞击,往楼下坠去。

    “操。”他眯起眼向下看,“高空抛物判多久来着?”

    没有回声,酒瓶在流动的光带中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程墨摇摇头,一条大长腿轻松一擡,就跨过了锈迹斑斑的围栏。夜风像有感应似的忽然猛烈起来,刮得他衣角飞扬,头发淩乱。

    他好像又回到了两个月前的那个夏日,这么高的楼,这么美的城市,风穿透他的身体,仿佛把他变成了一缕透明的幽魂,漠然地俯瞰这个与他无关的世界。

    回过神来,原来一切都没有改变,像里的时间定点,他又回到了这里,做他之前没能做完的事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手机忽然疯狂地在他裤子口袋里震个不停,程墨先是忍耐了一会儿,可那声音实在扰得他集中不了注意力,他还是把手机抽了出来。

    屏幕上的来电显示跳个不停,名字显示的是方晴宇。

    他把电话挂断,两秒后同一个名字又打了进来,他再发狠地挂断。

    手机不响了,但消息弹了出来。

    ——还在忙吗?

    他把消息划去。

    ——什么时候回家?

    他再度划去。

    ——晚饭快要凉了哦,你在哪里?

    他盯着最后这一行字,忽然划开屏幕,打出一行回覆。

    ——我不会再回去了。

    句号,回车,发送。

    他盯着屏幕底端最后这句话的气泡看了很久,然而对面却不再有任何回覆,就像一块石头沈入深潭,寂静无声。

    程墨忍不住笑了一声,把手机放回口袋,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这一切都荒谬得可笑,只有地心引力是最讲道理的东西。

    他把另一只腿也跨过围栏。夜风环绕着他的衣角。

    从这里开始,只需要再往前一步。

    “墨墨!”

    兀的,一个声音忽然打破夜空的寂静,从他背后的方向传来。

    程墨攥住护栏的手猛地收紧,但他没有回头,没去看身后。他听到喘息声和碰撞的声音,由远及近,越来越清晰。

    “对,我差点忘了。”程墨忍不住笑了起来,“前总裁大人能呼风唤雨,手眼通天,我这点小计划哪瞒得过您的眼睛。你当然会恰到好处地出现了,每一次都是。”

    身后没有回应,只有夜风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事到如今你还来干嘛?还打算继续装傻吗?还打算咪咪咪地把我用罐头骗下去,好把我圈回你的金丝笼吗?”程墨的声音发抖,“你是不是真的把我当傻子?”

    依旧没有人说话。

    “方晴宇,你说话啊!你哑巴了吗?”程墨终于爆发了,音量向上提高一个八度,猛地转过身。

    然后他楞住了。

    空空荡荡的天台上,没有轮椅。他的视线差一点没能捕捉到方晴宇的身影。

    直到他的目光下移,他才发现方晴宇趴在地上,用手肘支撑着身体,头发沾满灰尘、外套几乎从肩膀滑落,双手手腕上有着明显的血痕。

    然后他忽然想起来,他选的这栋商厦,到天台的这段路,是没有电梯或坡道的。

    方晴宇见他回头,用手撑住地面将自己勉强调整成一个坐姿,然后露出一个如往常一样的微笑,“墨墨,你穿得好少,冷不冷?”

    程墨定定地看着他,眼眶不受控制地变得通红,过了半天,他才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:“关你屁事。”

    方晴宇只是笑了笑,他用手撑着身体,又往前挪动了几步,语气照旧温和,“晚饭我煎了金枪鱼排,再不回去的话就要凉了。”

    程墨的手抖得更厉害了,几乎快要抓不住身后的围栏。

    “我根本就不喜欢吃鱼。”他声音沙哑,“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吃鱼。”

    方晴宇看着他,很久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有些横在他们中间很久的东西终于破了,像一片筋膜整齐地从骨头上撕下。

    就在程墨以为方晴宇不会说话了的时候,他忽然擡起了头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方晴宇说,“我知道墨墨不喜欢吃鱼,喜欢吃牛肉和鸡肉;不喜欢吃香菜,喜欢吃热干面和甜豆腐脑。喜欢蓝色,喜欢大海,喜欢亮晶晶的耳钉,喜欢晚上十点的风,不喜欢打领带,怕太亮的灯。”

    方晴宇的语气很温柔,如果不是声音里带着些喘息,程墨几乎会以为方晴宇就坐在那间熟悉的卧室,靠在柔软的靠垫上和他说话。

    “但是,我很自私,我喜欢看墨墨吃鱼。”方晴宇一边说,一边用胳膊支撑着身体,慢慢往程墨的方向靠近,“我喜欢看墨墨吃鱼前皱皱鼻子,试探着靠近一点又远离一点,像小猫一样可爱。我喜欢看墨墨带着一脸嫌弃的表情把我做的鱼排放进嘴里,又忍不住睁大眼睛,露出惊喜时的样子。”

    方晴宇每靠近一步,程墨都觉得自己的胸口更痛一点。

    “我喜欢看墨墨生气,喜欢看墨墨笑,喜欢看墨墨被我逗得张牙舞爪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,喜欢墨墨抱我、蹭我、亲我的样子……”

    “别说了。”程墨沙哑地说,“别靠近了。”

    方晴宇置若罔闻,终于,他停在程墨的脚边,用手撑着身体擡起头,露出一个笑容,像谈论天气那样平静地补完最后一句话。

    “我喜欢墨墨。”